上海建桥学院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
一、基本信息
课程代码 | 2108057 | 课程名称 | 法律案件聚焦 |
课程学分 | 2 | 总学时 | 32 |
授课教师 | 窦红霞 | 教师邮箱 | 04027@gench.edu.cn |
上课班级 | 15、16、17级 | 上课教室 | 一教120 |
答疑时间 | |||
主要教材 | |||
参考资料 | 《以案说法》李启智主编 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《法学概论》吴祖谋 李双元主编 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《法庭的故事》黄鸣鹤主编 团结出版社2016年版 |
二、课程教学进度
周次 | 教学内容 | 教学方式 | 作业 |
第一周 | 法学概论 | 讲课 | |
第二周 | 宪法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三周 | 行政法 | 讲课 | |
第四周 | 民法基本原理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五周 | 婚姻家庭继承法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六周 | 合同法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七周 | 民法-人身权法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八周 |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九周 | 公司法 | 讲课 | |
第十周 | 劳动法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十一周 | 刑法-总论 | 讲课 | |
第十二周 | 刑法-分论 | 讲课 | |
第十三周 | 刑法-分论 | 讲课 | 案例分析 |
第十四周 | 刑法-分论 | 讲课 | |
第十五周 | 诉讼法 | 参观实践 | 实践法院旁听 (提交旁听笔记和佐证材料(旁听证+照片)) |
第十六周 | 考核 | 考核 |
三、评价方式以及在总评成绩中的比例
总评构成(1+X) | 评价方式 | 占比 |
X1 | 大作业案例收集分析与展示 | 20% |
X2 | 法院旁听实践环节 | 30% |
X3 | 平时考勤、课堂表现 | 30% |
X4 | 期终开卷考 | 20% |
任课教师:窦红霞 系主任审核:沈树永 日期:2018.9
第
注: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表电子版公布在本学院课程网站上,并发送到教务处存档。